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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最另类”的证婚词原文——梁启超给弟子徐志摩的“祝福”

时间:2024-06-12 18:09:48 作者:chen陈不沉

1926年10月3日,北京画舫宅,一对新人正在举行婚礼,这一对分别是徐志摩和陆小曼,婚礼上却冷冷清清,双方的父母未到现场一切准备就绪,新婚夫妇在牧师的引导下许诺誓言、交换戒指,宾客们皆报以祝福的掌声。婚礼到此刻都很正常直到证婚人出场

徐志摩和陆小曼结婚照

梁启超走上台,说:“

我来是为了讲几句不中听的话,好让社会上知道这样的恶例不足取法,更不值得鼓励———

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以至于学无所成,做学问不成,做人更是失败,你离婚再娶就是用情不专的证明!

陆小曼,你和徐志摩都是过来人,我希望从今以后你能恪遵妇道,检讨自己的个性和行为,离婚再婚都是你们性格的过失所造成的,希望你们不要一错再错自误误人。

不要以自私自利作为行事的准则,不要以荒唐和享乐作为人生追求的目的,不要再把婚姻当作是儿戏,以为高兴可以结婚,不高兴可以离婚,让父母汗颜,让朋友不齿,让社会看笑话!

总之,我希望这是你们两个人这一辈子最后一次结婚!这就是我对你们的祝贺!———我说完了!

看到这段话你能想象这是证婚词吗?全场宾客瞠目结舌,婚礼现场一片寂静

徐志摩和陆小曼

徐志摩和陆小曼的结合在当时遭到了所有长辈的一致反对前者抛妻弃子,后者为了前者离婚,道德上都不怎么说的过去,梁启超也不愿意给他俩当证婚人,还对徐志摩严厉的批评过,不过耐不过友人和晚辈的软泡硬磨于是有了这么一出堪称民国甚至是世界上最“奇葩”的证婚词

徐志摩的初恋是林徽因,两人在英国留学期间相识,徐对林一见钟情,为她抛妻弃子,不过这种行为招来了林徽因父女对徐人品的质疑,也招来了老师梁启超的责备,觉得徐为人太过轻浮。

徐志摩原配——张幼仪

徐志摩的心态其实也比较好理解,作为思想开放的新青年,他不是讨厌他的妻子,而是讨厌封建礼教的束缚,他不愿意成为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带着年轻人的叛逆,自然的抗拒他名义上的妻子,追求自由恋爱,做事往往草率,不计后果。他的发妻却受了无妄之灾。(他的发妻后来也转变为新式女性,徐志摩后来在给友人的信中其实表达了对发妻的尊敬)

徐,林分手以后,徐志摩受自己同门师弟王赓的拜托,照顾在北京生活的陆小曼,没错,此时陆小曼还是王赓的妻子,两人一个在北京,一个在哈尔滨工作。于是徐和陆经常在一起游玩,交谈。(所以严格来讲两人是婚外恋)

王赓

陆小曼很快就被风趣幽默的徐志摩所吸引,另一方面陆小曼也是徐心中理想的新式女性,她精通英、法两国语言,钢琴、油画皆有造诣,优雅且不俗的谈吐使她成为北京上流社交圈的一道亮丽风景。

于是,爱情自然而然的产生了。两个人都是过于浪漫天真的人,从小没有过过什么苦日子,他们认为自己可以为爱情付出一切。

拿陆小曼来说,她能做到什么地步呢,王赓甚至拿枪指着她,她也要离,离婚后她发现怀了王赓的孩子,也打掉了,为此丧失了成为母亲的能力。

虽然两个年轻人因为爱情渴望结合在一起,但是双方的父母根本不同意这个婚事,最后还是胡适和刘海粟从中游说才勉强同意。他们都是已婚人士,婚外恋发展到各自离婚再结合的地步,难免为人所不齿。所以梁启超作为证婚人致辞的时候才会如此严厉。因为这个事,婚后,两人甚至已经无法在北平立足,没过多久就到上海生活了。

陆小曼

婚后,徐志摩的父母为了表达不满断了对徐的经济支持,不得不在光华大学、东吴大学、大夏大学三所学校讲课课余赶写诗文,以稿费

当时知名作家写的文章是非常赚钱的,特别是徐志摩这种的,光是写作的收入就已经非常可观了,为什么还会这么拼命呢

因为从小养尊处优的陆小曼没有丝毫的金钱观念,到了纸醉金迷的旧上海,花钱更是大手大脚,租洋房,14个佣人,出入有专车接送,光是在衣服上花的钱一个月就有500银元,相当于现在5万元,后来更是染上了鸦片,简直是一个无底洞

徐志摩

陆小曼的身体很虚弱,徐不愿让陆“过苦日子”,为了支撑陆的开销,徐志摩不得不从一个风度翩翩的学士成为了一个整日为钱奔波,自己所讨厌的“俗人”。他可能没有预想到婚后的生活会是这样,《再别康桥》也是在这一时期问世的,这是他跑到国外散心时候创作的,所以这一首诗表现的也不是诗歌的表面意思,而是他通过缅怀过去,缓解自己经营这份感情的“疲惫”。

徐志摩此时说不准心里已经有一些后悔了,支撑他下去的固然是对陆小曼的爱,对她的心疼,但也有一部分可能是为了面子(自己猜测的,没有实据)。

这样的日子直到1931年11月19日才得到解脱,徐乘坐的飞机不幸遇难,结束了这一切,而陆小曼的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般的变化,这是后话。

如果徐志摩没有死,他和陆小曼的婚姻能撑多久呢爱情之后是生活中的柴米油盐,生活的现实让人不得不低头,终究爱情不能当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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