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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王剿四川历史事件 ,张献忠真的杀尽了四川人吗?

时间:2024-05-18 23:45:12 作者:清風明月逍遥客

从清初到今天,民间一直流行着“张献忠屠四川”、“八大王剿四川”的故事。说张献忠是个杀人魔王,说他和他的军队以杀人为乐,占领成都后,派兵去府州县杀人,称为“草杀”;把掳掠来的人集中在一起,放獒犬去嗅,被嗅者抓出来就杀,称为“天杀”。他借开科取士之名,把四川的文人们骗到成都青羊宫和大慈寺,将其全部打杀。就这样,四川人被他杀绝了。于是才有清朝初长达百余年的“湖广填四川”大移民。

张献忠字秉吾,号敬轩,陕北肤施县(今延安)柳树涧人,生于明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九月初十。当时,明朝将户口分为民籍、匠籍、灶籍、军籍等等。当兵者世代为军籍。张献忠祖先为军籍,到他父亲一代才脱离军籍务农。张献忠自幼家贫,读书不多,成年后曾在官府做捕快,后被革职,又投入军营当边兵。在军营中受人欺侮而行凶,差点被判死罪。鉴于他曾立过战功,方免一死,挨了一百军棍,关入狱中。他出狱后,穷无所归,就投入了王嘉胤的造反部队。

明朝一代,陕西、山西、宁夏等省驻有许多防北方蒙古侵扰的军队,称为边兵,还有许多为边兵运输武器给养的驿卒。明末腐败,官吏贪污成风,边兵经常衣食无着。更有甚者,明末大量裁汰边兵、驿卒,这些人被裁汰后难为生计,只能铤而走险,再加上遇到饥荒年,官府丝毫不体恤民情,催交租税,引发民变,纷纷拉起队伍造反。王嘉胤的队伍就是这样起家并一天天壮大起来的。

张献忠相貌奇伟,面目微黄,声如巨雷,艺高力大,作战时剽勇果侠,屡立战功,在王嘉胤的指挥下自领一军,自称西营八大王。

崇祯三年(1630年)王嘉胤遇害,军队由张献忠统率。崇祯六年(1633年),他首次入川作战,攻克夔州(奉节)等地。第二年二月,张献忠再次率军入川,由大昌(巫山北)、大宁(巫溪)一路打到保宁(阆中)、广元,因未能攻克这两地,四月就由达县、仪陇北上返回陕西。崇祯十二年(1639年),张献忠在湖北遭到明军主力围剿,多次失利,于十三年(1640年)四月第三次转战进入四川,经巫山、大昌、太平(万源)、保宁、剑阁、广元、绵州、梓潼、绵竹、什邡、安县、德阳、金堂、简州、资阳、荣昌、永川、泸州等县市,一路上“以走致敌”,所向披靡,拖得官军团团转,疲于奔命。当兵部尚书杨嗣昌带领官军入川追剿时,张献忠又乘隙“一日夜行三百里”飞驰出川,于十四年(1641年)正月攻破了空虚的襄阳,杀了襄王。

崇祯十六年(1643年),张献忠在湖北称“西王”,陷黄州、武昌,将楚王朱华奎抓来沉于长江。12月,张献忠第四次攻入四川,次年春攻克夔州,6月克涪州(涪陵),6月20日克重庆,杀瑞王朱常浩和巡抚陈士奇等“衣冠”、“士大夫”“一万余人”。8月9日,攻克成都。不久,正式建立大西国,年号大顺。

1645年春,清军从陕西入川攻打张献忠。一年后,张献忠撤出成都。1646年11月27日,张献忠遭人出卖被清军射杀于西充凤凰山。

张献忠率领几十万大军转战十六年,几进几出四川,不知杀了多少人。明末学者顾炎武却说,张献忠在常德“不妄杀人,惟宗室无得免者”。他进攻重庆时,曾放出话来,开城投降免死;不投降攻下就洗城。攻克重庆后,也并未“洗城”,但官府军政要员一律处死,还将一些顽抗官兵的耳朵、鼻子割下来送到各州县,企图恐吓瓦解各州县的抵抗。在成都建立政权后,他的军队常“因岁饥,转掠富户”,凡遇反抗者,全部砍头。张献忠由造反起家,虽然建立了政权,但忠于明朝的官僚、富户和文人认为他是贼寇窃取天下,暗地里纠集武装杀新官,张献忠则以更加严酷的手段进行镇压。他本来就对封建文人抱有偏见,开科取士时,又听说有人在青羊宫、大慈寺公开诽谤新政权,进行捣乱,于是又大开杀戒。

张献忠带着几十万军队,要军饷粮食;建立大西政权,要巩固,倘若把四川人都杀光了,几十万军队饭碗咋解决?张献忠在湖广(今湖北、湖南)一带转战时,曾发公告“三年免租,一民不杀”。张献忠进川时,打着“澄清川狱”的旗子;向成都进军时特别下令:“归诚草木不动,抗拒则老幼不留”,并先传“招降牌”,明令“倘能杀王府官吏,封府库以待,则秋毫无犯”;射洪县“百姓开门迎贼”;“官兵降者不杀”。曾在张献忠营里待过的简州人傅迪吉的《五马先生传》和西方传教士古洛东的《圣教入川记》均详细记有大西军杀富抚民的史实。据《蜀碧》记载,四川的奴仆、佃农“戕灭其主,起而相应”。新都县农民还将藏匿田野间的知县捉送张献忠军营(《蜀记》)。义军在成都地区“应募入伍者,尚不下数万”(《记事略》)。乾隆《涪州志》载,张献忠军队里“不蓄老弱,不携妇女,三日一检,不私橐金,良为悍寇”。他们是不贪财,不贪色,“饥则聚掠,饱则弃余”的“流寇”军队。

历史事实本来十分清楚,为何人们会将四川人口锐减全都归罪于张献忠呢?

查“张献忠洗四川”之类的故事源头,主要有这样几本书:谷应泰的《明史纪事本末》、沈荀蔚的《蜀难叙略》、彭遵泗的《蜀碧》、费密的《荒书》、刘石溪的《蜀龟鉴》、欧阳直的《蜀乱》、孙骐的《蜀破镜》、毛奇龄的《后鉴录》和李馥荣的《滟滪囊》等。这些书大多是当时文人的私家著述,这些文人都仇恨张献忠,如《蜀乱》的作者欧阳直本人就参加过张献忠的科举考试,虽未遭杀,但一直怀恨在心。这些文人多家境富裕,后又归顺了清王朝,当然不会说清兵杀人、吴三桂杀人,也不会说地主武装杀人,于是将罪责全部加给“贼寇”张献忠。他们还编了许多“草杀”、“天杀”、“开科杀士子”等似是而非的故事。毛奇龄甚至说张献忠一次就“草杀”了六亿九千九百万四川人,《明史·流贼传》照录,说张献忠在四川“杀男女六万万有奇”。其实,明末四川只有人口三百万(《明史》),中国历史上人口真正超过1亿,已经是乾隆十四年(1749年)的事了。张献忠在四川,哪里能杀六亿人呢?有的文人还编出张献忠有“七杀碑”,碑文曰:“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德以报天,杀杀杀杀杀杀杀。”这块张献忠的“圣谕碑”于20世纪考古时被发掘出来,碑文曰:“天有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此碑至今仍立在广汉市房湖公园,游人均可参观。

由于《明史》中有关张献忠生平记载多采自上述文人野史,而《明史》又是史籍中的“权威性”著作,后人纷纷以此书为证,于是“张献忠杀尽四川人”遂成铁案,文人如此说,老百姓也如此传。

不过,也有文人相对客观一些,《蜀警录》说:“大抵蜀人死于贼(兵灾)者十之八,死于饥者十之二,仅存者又死于虎口”;民国《南充县志》也指出,顺治十一二年后数年,“民之死于兵者半,(余下的)死于荒者半,死于虎者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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